審判長反對無效!證人請回答!”
鄭東文:“每天都吃。”
寧稚:“東文,你知Steam游戲嗎?”
原告律師:“反對!被告代理人詢問的問題與本案無關!”
審判長:“反對無效!證人請回答!”
鄭東文:“知道呀!我的電腦里面就有Steam!”
寧稚故作驚喜:“你竟然有電腦,電腦里還裝了Steam游戲啊?那你玩哪個游戲呢?”
原告律師:“反對!……”
話沒說完,審判長就道:“反對無效,證人請回答問題。”
鄭東文:“我玩《末日地獄》!”
寧稚:“你在《末日地獄》里幾級了呢?”
鄭東文驕傲道:“滿級八十級,我已經三十五級了!”
寧稚看向合議庭:“審判長,我想申請為證人測量身高和體重。”
原告律師:“反……”
話沒說完,再次被審判長打斷:“批準!法警下去拿測量工具。”
測量工具上庭,法警幫鄭東文測量身高體重。
法警照做,量好后,向法庭匯報:“審判長,證人的身高為146公分,體重65千克。”
寧稚:“審判長,我方申請證人離席。”
審判長:“同意。法警把證人帶下去。”
鄭東文離開法庭后,寧稚開始發言:
“請審判長和審判員看一號證據,這是鄭東文被原告藏匿之前半個月的體檢單,身高141公分,體重37千克,bmi為18.6,屬于標準身高和體重。而被原告藏匿了15個月后的鄭東文,體重幾乎翻倍,達到了65公斤,bmi31,已經屬于肥胖范疇!就因為原告討好孩子,知道孩子喜歡吃垃圾食品,每天都買垃圾食品給孩子吃,讓孩子覺得和他一起生活很好!”
她從手邊一堆文件里挑選出一份翻開:“不僅如此,原告還放任十歲的孩子玩血腥暴力網游。這是《末日地獄》游戲的圖片。大家可以看到,游戲里,滿屏的喪尸、迸濺的鮮血……這是十歲的孩子可以玩的游戲嗎?”
她繼續發言:“合議庭,請看二號證據,這是鄭東文在被原告藏匿前一個月的期中考成績,語數英三科均超過90分,其中數學97分,差3分就滿分了。我申請向學校取證孩子最近一次考試的成績。”
審判長看向原告席:“原告,你有沒有孩子最近一次考試的成績單?”
原告一噎,心虛道:“沒有。”
審判長:“你現在給孩子班主任打電話,讓她把孩子最近一次的考試成績發給你,然后拿給我看看。”
原告:“我沒有班主任的電話……”
審判長嚴肅道:“你如果不配合,那我可開調查令了?你希望律師去學校找班主任,給班主任制造麻煩,讓班主任對孩子對你這位家長印象不好嗎?”
原告看一天律師。
原告律師:“尊敬的合議庭,鑒于有新證據出現,我需要和我的當事人進一步溝通,同時也找班主任取得孩子的成績單。”
“同意。”審判長敲響法槌,“現在休庭三十分鐘。”
合議庭一離席,柯曉琳就忍不住了,沖出法庭找兒子。
寧稚趕緊跟出去。
她哭著挨個房間推進去找,都沒找著。
寧稚扶著她:“有專門的場所安置證人,也有法警陪著孩子,你別找了,等判決下來吧。”
柯曉琳淚流滿面地跟著寧稚回法庭。
前夫和原告律師正低聲商量著什么,倆人的臉色都不太好看。
柯曉琳問寧稚:“今天判決會下來嗎?”
寧稚點點頭:“不出意外的話,應該會。”
半小時后,重新開庭。
審判長:“原告代理人,孩子的成績單拿到了嗎?”
原告律師:“拿到了。”
他不情不愿地把手中一份文件遞給法警。
文件被投放在屏幕上。
審判長看到那成績,蹙眉道:“孩子成績退步了這么多?一門六十多分,一門七十多分,一門干脆不及格?”
原告律師:“審判長,是這樣的,孩子由于轉學不適應,所以成績略有下滑,但原告已經在為孩子聯系補習老師了。”
審判長看向寧稚:“孩子之前跟隨被告生活的時候,有請補習老師嗎?”
柯曉琳:“沒有!沒有的!我們從來沒有請過補習老師,也沒上過補習班!孩子在我這兒,學習一直很自覺的,每一次都是九十分以上。”
審判長看向原告律師:“原告和代理人還有沒有新證據、新證人要補充的?”
原告律師:“審判長,沒有了。”
審判長:“被告人和代理人呢?”
寧稚:“我方申請證人鄭東文出庭作證。”
審判長:“法警帶證人上來。”
鄭東文再次被帶到法庭。
寧稚:“東文,你之前跟著媽媽生活,開心嗎?”
鄭東文想了會兒,說:“有時候開心,有時候不開心。”
寧稚:“為什么不開心呢?”
鄭東文:“因為媽媽不讓我打游戲,每天都要盯著我做作業,我覺得太累了,而且媽媽不買蛋糕和炸雞給我吃。”
寧稚:“那爸爸呢?”
鄭東文:“爸爸讓我打游戲,還給我買蛋糕和炸雞吃,我喜歡跟爸爸一起生活。”
寧稚看向合議庭:“審判長,我沒有問題了。”
審判長:“原告代理人有沒有問題要詢問證人?”
原告律師:“沒有了審判長。”
審判長讓法警把證人帶下去,庭審進入法庭辯論,雙方發表自己的辯護意見。
原告律師:“尊敬的合議庭,本案是關于一個即將進入青春期的十歲男孩鄭東文的撫養權變更。首先,鄭東文表示了愿意與其父親,也就是本案原告一起生活;其次,鄭東文在此之前,已經跟隨原告生活了十五個月時間,已經適應了當下的生活、學習環境。最后,鄭東文今年十歲了,還有兩三年的時間就要進入青春期,在這種情況下,同為男性的父親,才能給予他更合適的引導。被告身為女性,如今并未再婚,家中無成年男性一起生活,無法在鄭東文的青春期給予正確的引導與幫助。我的發言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