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過晚飯,蕭讓要帶寧稚一起去找程儒言,寧稚拒絕。
蕭讓只好自己去程儒言家。
程儒言就住在隔壁小區,蕭讓散步過去。
門開,程儒言看到他,絲毫不吃驚,調侃道:“呦,蕭大律師,稀客啊。”
蕭讓進門,直接進入主題:“好好的怎么讓寧稚放假?”
程儒言從兜里拿出手機操作幾下,遞給蕭讓,走到吧臺邊倒酒:“自個兒看。”
蕭讓看手機。
是一段會議室的監控視頻,寧稚和一位身材稍胖的女士坐著說話。
【我去結扎沒事的,聽說那只是個小手術,隨做隨走,我等下就能去做。只要能要回撫養權,我失去生育能力也沒關系。我可以去結扎的……】
視頻很短,只有十幾秒的時間,卻是幾次提到“結扎”兩個字。
蕭讓把手機還給程儒言:“視頻剪過,只看這么一小段,并不能說明什么。”
程儒言倒了一杯洋酒放到他手邊:“寧稚自己承認了。她引導過當事人結扎。”
蕭讓本來還想忽悠程儒言一把,聽他這么一說,轉而說:“這件事寧稚和我討論過,她當時只是閑聊般順嘴一提,沒想到當事人竟記在心里。你應該也看過案卷,二審全程沒有提過‘結扎’或者原告‘失去生育能力’這件事。寧稚走的是《人格權侵害禁令》。”
程儒言喝一口洋酒,辣得齜牙:“我知道。但架不住有人拿這點大做文章。蕭讓,你也是律師,你應該清楚,律師不僅僅在法庭上說的話才算數,律師私底下和當事人說的每一句話,都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沒留下證據倒還好說,問題是這都拍下來錄下來了,我就是有一百張嘴,也說不清啊。”
蕭讓沒說什么,暗自嘆氣,輕抿一口洋酒,想了想,問:“君天內部,是不是有人看寧稚不順眼?”
程儒言說:“前兩天那個案子一結束,立馬有十幾個紫絲帶媽媽找上門要求寧稚打官司。寧稚用《人格權侵害禁令》開了必勝的先河,如果有人想吃紫絲帶媽媽這個群體的蛋糕,是不是依葫蘆畫瓢就行?”
蕭讓聽明白了,嘲諷地笑了下。
君天有人想搶現成的案子,所以抓住寧稚一點點小問題大做文章。
程儒言搖搖頭,失笑道:“寧稚是有能力,但那張嘴啊,總闖禍。就今天,還在辦公室跟我大吵一架。我但凡是個小氣記仇的領導,她在君天是肯定待不下去。”
蕭讓笑:“她在君天待不下去,是君天的損失,整得好像是她的損失似的。她離開君天,去哪個所不行?”
程儒言瞇眼瞧著他:“好啊,我總算知道了。當初讓我把殘疾人殺夫案發給她做,為的就是這一天吧?把死刑打成緩刑,這履歷漂亮啊,確實哪個所都能要她。”
說起許小屏那個案子,蕭讓還捏一把冷汗:“當初寧稚辦這個案子,也是幾次陷入危險,但凡有一點點差池,都推翻不了死刑的判決,還得搭上自己。”
程儒言拿著酒杯的手點了點他:“所以我說你狠心吧?這種案子想也知道兇險,你竟然舍得讓你對象單槍匹馬做這種案子?怕整不死她?”
“舍不著孩子套不著狼。”蕭讓笑著把酒杯里的洋酒一飲而盡。
他站起身:“好了,我得走了,明早還要開庭。盡快讓寧稚回去,不然我沒法保證她不會離開君天。”
程儒言怨懟地瞧著他:“總得給我幾天時間處理吧?”
“抓緊。”蕭讓起身走到玄關換鞋,想到了什么,回頭望一眼寂寥的環境,“你不是談戀愛了么?女朋友呢?”
“我倆就是炮友,不是男女朋友。”程儒言自嘲地笑了下,將酒杯里的洋酒一飲而盡。
蕭讓:“……”
他回到家,寧稚抱著雙膝,怔怔地坐在沙發上,面前放著電腦。
他換上拖鞋,走過去,挨著她坐下:“難得放假,早點休息吧?”
寧稚回神:“你回來了?怎么樣?”
“程儒言說得給他幾天時間處理。你放心吧,沒有要你離開,但事件總得需要一個過程才能平息。這段時間,你就當放假,你從回國到現在,快兩年時間了,還沒好好休息過。”
寧稚抿唇點頭:“一下閑下來,反而不知道該做什么了。”
蕭讓把她的電腦蓋上:“看看書充電,或者看看電影放松一下。明早我出庭,你也可以跟著我一起去旁聽。”
寧稚問:“這次是什么案子啊?”
“代位繼承案件。”
……
就這樣被雪藏,寧稚一晚上沒睡好,頻頻夢見自己被逐出君天所。
翌日一早醒來,渾身沒勁。
她跟著蕭讓去法院,蕭讓在原告席為原告爭取過億遺產,她在旁聽席認真聽著。
“民法典第1128條規定,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繼承。本案中,原告作為被繼承人同父同母的弟弟的獨生女,依法享有繼承被繼承人遺產之權利……”
手機忽然震起來,寧稚拿出手機一看,是一通來自北京本地的移動號碼。
這會兒不能接電話,她等到庭審結束,出了法庭,才回撥過去。
電話很快被接通。
“你好,我是寧稚。”
“寧律師啊,你們律所一個叫郭月的律師剛才給我打電話,說你不在律所干了,我的案子現在移給她了,這是真的嗎?”
寧稚錯愕:“我只是暫時休假,我沒有離開律所。是郭律師親口說的嗎?”
“是呀!”電話那頭開心道,“那就好那就好!那我等你回去上班了再幫我打官司啊。”
“好,我先問清楚是怎么回事。”寧稚掛了電話,立刻給小駱打過去,“小駱,所里有個叫郭月的律師嗎?”
小駱說:“有啊,就是陳律那組的三級律師。”
陳長安和程儒言一樣,都是君天的高級合伙人,只不過程儒言這組主打刑事案件,陳長安那組主打家事案件。
紫絲帶媽媽這類家事案,正是陳長安那組擅長的案子,但不管她怎么移交案子,案子都跑不出程儒言這組,更別說移交給別組的律師。
組與組之間,都是競爭關系,怎么可能拱手給別的組送業績。
寧稚氣道:“郭月給我當事人打電話,說我不在君天干了,案子移交給她了,她這是明目張膽搶案子啊!我就算不在君天干了,案子也輪不到她!不行,我得告訴程律!”
她掛了電話,立刻又給程儒言打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