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稚將話筒拉到身前,冷靜發言:
“尊敬的合議庭,鄭東文在八周歲生日那天,被原告以過生日為由接走,原告從此將他藏匿起來,阻止他與母親,也就是本案的被告見面,而根據原告與被告離婚時的法院判決,鄭東文本應由被告撫養。
原告藏匿孩子的行為明顯違背了離婚協議。盡管原告對鄭東文展現出了極度的‘寵愛’,并因此贏得鄭東文的歡心,但當我們探究鄭東文給出的理由時,不難發現其中的端倪。在學習、生活和飲食方面,原告對鄭東文采取了極其寬松的態度,這恰恰滿足了孩子貪玩的天性、對零食的渴望,自然因此更傾向于選擇與原告一起生活。
然而,這是否就意味著原告真的更適合撫養鄭東文呢?答案并非如此。
首先,原告以探望之名,長期藏匿孩子的行為,已經違反了離婚時法院對撫養權的明確判決。
其次,原告在生活、飲食和學習上對鄭東文的寬松態度,雖然贏得了孩子的喜愛,但這種放任自流的教育方式無疑會對鄭東文的成長產生不利影響,并且不利影響已經出現——通過剛才的舉證可以看到,鄭東文被原告藏匿起來的十五個月內,體重超標、嚴重影響健康,因為玩血腥暴力網游而成績下滑嚴重。
綜上,鄭東文在表達希望跟隨原告一起生活的意愿時,他給出的理由真的是一個十歲孩子內心真實的想法嗎?還是受到了某種誤導或誘導呢?我的發言完畢。”
“休庭十五分鐘,待合議庭評議后,再進行宣判!現在休庭!”審判長敲響法槌。
柯曉琳又想出去找兒子,被寧稚勸住。
她哭著問寧稚:“寧律師,如果案子輸了,我以后是不是再也見不到東東了?”
“不會的,即便撫養權改判給孩子爸爸,你也享有合法的探視權。”
柯曉琳只是流淚,并未獲得安慰,因為她知道男方一定會阻止她的探視。
對她來說,在等待判決的十五分鐘時間里,像過了一個世紀那么長。
合議庭入席,審判長宣判,全體起立。
“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之規定,判決如下:一、駁回原告對撫養關系變更的請求,維持被告的撫養權,鄭東文由被告繼續撫養。二、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寧稚一喜,握緊了柯曉琳的手:“成功了!我們贏了!”
柯曉琳激動得說不出話來。
審判長敲響法槌,宣布退庭。
柯曉琳立刻奔向法警:“我兒子呢?我兒子在哪里?”
法警:“證人在證人室,請這邊來。”
寧稚陪她一起去見孩子。
證人室的門一開,柯曉琳立刻向鄭東文奔去,將他圓滾滾的身子抱在懷里:“東東!東東!媽媽真的好想你!”
鄭東文小聲道:“媽媽,我也想你。”
柯曉琳抱著他大哭不止。
寧稚退出門外。
……
柯曉琳的前夫提出要載她和孩子回住處,取孩子的衣物和課本,被柯曉琳拒絕。
她求寧稚送她和孩子回家,寧稚答應,開車將她們送了回去。
到半路,柯曉琳臨時改變主意,要寧稚送她和孩子到酒店。
“他知道我住的地方,我怕他來搶孩子,我要把我之前住的房子賣了,重新找地方住。”柯曉琳說道。
寧稚問:“那孩子的學校呢?”
“這段時間我先自己教,等新的住處確定了,再幫孩子辦轉學。”柯曉琳抱著孩子,緊張道,“以后他要探視孩子,只能去公共場所,在我的監督下接觸孩子。我真的怕了!”
寧稚點點頭:“這樣也好。”
她把柯曉琳母子送到酒店,柯曉琳回家收拾衣物和日用品,拜托她幫忙照看孩子。
寧稚帶孩子在酒店吃了自助餐,而后又在酒店內的兒童樂園玩,直到傍晚柯曉琳前來接孩子。
寧稚回到家,天已經黑了。
忙了一天,她累了,懶得再去買菜準備晚餐,把冰箱里速凍的水餃拿出來解凍,打算晚餐就這么對付了。
蕭讓進門看見寧稚坐在餐廳,問:“案子判了么?”
寧稚笑:“判了,我們贏了。”
蕭讓換上拖鞋,笑著走進來:“勝訴率依舊維持在百分百,恭喜你。”
寧稚接過他的風衣和公文包:“洗洗手吃飯。今天沒時間買菜,我就煮了水餃,簡單吃點。”
“好。沒事兒。”
倆人重新坐回餐桌前。
寧稚說:“這個案子能贏,也是因為你給了我思路。”
“這個案子很簡單,即便我沒給你思路,你硬著頭皮上,也是船到橋頭自然直。”
寧稚感慨:“又積累到經驗了。晗晗說得對,有你在我身邊,我會成長得更快。”
蕭讓笑:“要不說你厲害呢。找個老公,還能當老師使。”
寧稚大笑:“竟然自稱老師,你要不要臉啊?”
“沒事兒,咱倆之間,不講究那么多。”
“臉皮忒厚了你。”
“臉皮厚點,你親著舒服。”
寧稚捂臉尖叫:“啊!你真的好不要臉!”
案子的勝訴,給因為停職而情緒不佳的寧稚一絲振奮。
洗完澡,她和蕭讓一起躺在床上,腦袋靠在蕭讓的肩膀上,感慨道:“又看到一位紫絲帶媽媽找到孩子,我真的特別開心,你會嗎?”
蕭讓手中的書翻過一頁:“不讓母親見孩子,是世界上最殘忍的手段之一。”
“其實我也不是個媽媽,不明白為什么會對這種事情感觸那么深……可能因為之前見過薇薇見不到俊俊的痛苦吧。”
蕭讓嘲諷地笑了下:“別的紫絲帶媽媽見不著孩子,除了找孩子,什么都無心做。她倒是看得開,還有心情談戀愛。”
寧稚知道他不喜歡羅薇薇,轉移話題:“明天星期六,是不是得去你家吃飯啊?”
“嗯。”蕭讓抬起一側手臂,將她攬到懷里,“明天中午過去吃飯,下午看完電影就回來咱們自個兒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