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思雨隨口問:“蕭律有運動的習慣么?”
“有呢。在家的話,每天早上都下樓跑步,周末做力量訓練。”
“那精子質量肯定不會差的。”王思雨笑,“好期待你們的寶寶哦,不知道會像誰呢。”
寧稚拿手撫了撫腹部,笑說:“像誰都行,母不嫌子丑。”
王思雨大笑。
倆人閑聊起來。
寧稚說起自己昨晚的噩夢:“每次一想起姚靜的母親也是被江衛東害死的,我就覺得內心難安。我們明明知道這一切的始作俑者是江衛東,卻拿他沒辦法。”
王思雨斂笑,嚴肅道:“第一,我們沒有任何證據證明這一切是江衛東做的。連警方都查不到證據抓他,咱們又有什么辦法?第二,姚靜母親的車禍,早于咱們接這個案子一周時間,她的車禍,和咱們沒有半點關系。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點——江衛東曾經是咱們的當事人,咱們在協議履行結束、收到巨額律師費后,反手舉報自己的當事人,這事兒傳出去,以后誰還敢找咱們打官司?”
“我知道。可看到大資本將人命玩弄于股掌之間,還是覺得很難受。”
寧稚心里很明白,自己和王思雨也是這起踐踏普通人生命故事里的一環,她痛苦的點在這里。
王思雨嘆著氣站起身:“案子結束了就是結束了,要趕緊抽離出來,后面還有別的案子等你呢,你老是沉浸在已經結束的案子里怎么行?”
寧稚點點頭:“好。”
她回到辦公室,坐在轉椅上想了想,給法援中心的主任打了個電話。
她說自己最近剛結束案子,想接點女性法援案件,拜托主任幫她留意。
主任頓時說:“我這邊剛好有個案子,撫養權糾紛,寧律師接不?”
家事案,比起刑事案件是清新多了,寧稚立刻應下。
主任說:“但這個案子比較特殊,我得先和你說一聲。”
“主任您說。”
“案子的原告,這是第三回起訴她前夫,要求變更一雙子女的撫養權給自己。”
寧稚詫異:“兩個孩子的撫養權都在男方那邊?”
“是啊,所以她才一直告嘛!這人可能有點偏執,你和她溝通的時候讓著點兒。”
“主任我明白。”
寧稚掛上電話,立刻打車前往法援中心,拿到了案卷材料。
案件的原告是一位叫宋育華的女士,今年38歲,無業。她起訴前夫徐峰,要求變更兩個孩子的撫養權。
在司法實踐中,夫妻如果育有一對子女,離婚的時候,正常是一人分走一個孩子的撫養權,除非其中一方有不合適撫養子女的情況。
寧稚繼續翻閱案卷材料。
原來宋育華還被徐峰家暴過,時間長達十年,期間多次報案、驗傷。案卷材料里附了多份報警回執。
可就這樣一個可憐的女人,離婚的時候,竟然失去了一雙兒女的撫養權。
寧稚不理解。
她給宋育華打去電話,約她到乾元所見面。
宋育華一聽有律師接自己的案子,立刻趕了過來。
寧稚在會議室見到了這個可憐的女人。
她38歲,只比王思雨大上兩三歲,可看上去卻比王思雨老了十歲不止。
細看之下,她一側顴骨處有一條如蜈蚣似的疤,一邊眉尾也有疤。
寧稚在她手邊放了一杯花茶,然后在她對面坐下,自我介紹后,問道:“您當年和前夫離婚時的判決書還在嗎?還有前面兩次撫養權糾紛的判決書。”
“在的在的!”宋育華從包里抽出一個透明文件袋遞了過來,“都在里頭了!”
寧稚接過文件袋,打開,快速瀏覽。
離婚的時候,男方舉證了宋育華患有重度抑郁癥、焦慮癥,以及當初宋育華沒有工作和收入,也沒有房產,基于這些不利于撫養子女的原因,法庭把一雙子女的撫養權判給了徐峰。
第二次第三次的撫養權大戰,結果亦是如此。
宋育華離婚后找了一份保潔的工作,收入不高,租住在城中村,而徐峰從父母手中繼承到公司,年入千萬,能夠給孩子提供更好的生活條件,因此又接連兩次贏了孩子的撫養權。
寧稚問:“離婚的時候,你竟然沒分到任何婚內共同財產嗎?”
宋育華搖搖頭:“我們住的房子是男方父母的,他在父母的公司工作,一個月發兩萬的工資,我在家帶孩子沒收入。他花錢大手大腳,每個月都月光。離婚的時候,他銀行卡只有幾百塊,問我分不分,我一氣之下就不分了。”
又是一個在婚內被設計的女人。
寧稚暗暗嘆氣,說:“你當了十年家庭主婦,導致婚內沒有收入,當時你的律師,沒有為你主張婚內勞動補償嗎?”
“沒有!”宋育華激動道,“我可以要求男方補償的是嗎?”
“是的。但是這筆錢也不多,通常也就幾萬塊。”
“幾萬塊也好啊!我現在很缺錢,我需要錢租大房子,我有大房子,才能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嗚嗚……”
她說著說著就哭起來了。
“我在婚內被徐峰多次家暴……打得都不成樣子了,證據也有……我不明白為什么法庭還支持他獲得撫養權……”
寧稚解釋道:“宋女士,撫養權判決最重要的一個點是——雙方誰的條件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長。這是唯一的考量。您被家暴,與撫養權的歸屬無關。”
宋育華不解,急道:“可他打我了呀!為什么我被打了,還要失去孩子的撫養權?他是打人的人,他卻能獲得撫養權?”
寧稚耐著性子解釋:“您被家暴,和撫養權的判決,是兩回事,沒有任何關系,混在一起說沒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