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出戲的精彩程度,遠遠超出了林海的想象,冷眼旁觀的同時,心中也畫了個大大的問號。
如果坑真是王大偉挖的,那成本確實有點高。以他的精明和狡猾,如果僅僅是想算計蔣宏,可以有很多辦法,沒必要把張修光的小舅子牽扯進去。
難道是個誤會?這位有特殊嗜好的郭副局長倒霉,本來是想逍遙快活下,卻稀里糊涂的被崔勇他們給盯上了?
可能性非常小,幾乎為零。
也就是說,所有這些,都是王大偉一手導演和策劃的,連郭副局長本人,都可能是盤里的菜!
果真如此,那局勢就復雜了。
俗話說,打狗還得看主人,把郭山河牽扯進來,豈不等于當面打張修光的臉!
張書記的臉,可不是隨便打的,即便是王大偉,也沒這個實力。
說起張修光,給大家的印象是平時為人謙和,很少發(fā)脾氣,除了現(xiàn)在很得顧煥州信任之外,好像并沒什么閃光之處,然而,在省內政壇,張修光絕對可以算是舉足輕重的人物。
準確的說,張修光能有今天的成就,至少一大半的功勞要記在夫人的頭上。
二十年前,張修光還僅僅是省政府機關事務管理局的一名科級干部,每天處理的都是些瑣碎公務,枯燥而重復,默默無聞。
一個偶然的機會,他結識了現(xiàn)在的妻子郭珍。
郭珍的父親,正是時任省委副書記的郭瑞安。
正常情況下,這種身份地位相差懸殊的愛情是不會有什么結果的,但或許是張修光的才華打動了郭珍,在經(jīng)歷了五年的愛情長跑之后,有情人終成眷屬。
郭家是標準的省城坐地戶,雖然不算是豪門望族,但在省內政壇之中的人脈還是比較深厚的,張修光自然是從中借了不少力,對夫人自然也是禮敬有加,百依百順。是出了名的妻管嚴。
轉眼二十年過去了,郭瑞安已經(jīng)年逾八旬,早就退出了政治舞臺,不過,其門生故吏和眾多子女卻大多把持要職,而作為郭家的女婿,張修光的職務最高,毫無疑問的成了領軍人物。
也正是因為此,無論是羅耀群還是趙永輝,即便是當年不可一世的蘇鵬,都對張修光非常客氣和倚重,顧煥州更是視為心腹。
如此量級的人物,王大偉就算再狂妄,也絕不敢輕易得罪的。
除非有一種可能!
那就是,王大偉此舉是奉命而行……
奉的當然是顧煥州的命令!可顧煥州為什么要這么做呢?張修光是他最重要的盟友呀!
這個問題的答案非常簡單。兩個字,利益。
當年李光旭也是顧最堅定的盟友,李光旭的父輩還曾經(jīng)是顧父的老部下,也勉強算得上世交。
然而,當政治利益需要的時候,顧煥州還是毫不猶豫的拋棄了李光旭。
現(xiàn)在,誰又能保證,這一切不會再度發(fā)生在張修光的身上呢?!
李慧曾經(jīng)說過,顧煥州是要站在權力巔峰的人,所以,在他眼里,為了實現(xiàn)自已的抱負,沒有什么是不可以放棄的。
也只有在顧煥州的授意之下,王大偉才敢做出如此過格的事情,當然,他為了保護自已,來了個順水推舟,把蔣宏當了墊背的。
如何處理這位郭副局長,實在是個難題。
其實,崔勇的提議也并非沒有道理。
事已至此,總要有個交待。
與其現(xiàn)在就乖乖把人放了,再登門謝罪,倒不如佯做不知,先把人扣起來,等張修光出面之后,再賠禮道歉,如此一來,手里多少還能抓個主動權。
蔣宏略微思忖片刻,把心一橫,說道:“老崔,你的好意我心領了,但這件事太大,你頂不住的,還是我自已來吧。”
話音剛落,遠處突然傳來一陣刺耳的警笛聲,幾個人抬頭望去,發(fā)現(xiàn)兩臺110警車呼嘯著開了過來,直接在喜來登酒店門前停了。
“怎么回事?”蔣宏皺著眉頭道。
崔勇也是一頭霧水:“我過去看看。”說完,開門下車,急匆匆的跑了過去。
片刻之后,又急三火四的跑了回來。
“是當?shù)嘏沙鏊模f是接到酒店旅客的報警,說隔壁房間有人持槍打架,還說有人吸毒,所以,110指揮中心指派他們過來處理。”崔勇說道。
表面上看,這好像很正常,但蔣宏和崔勇卻都眉頭緊鎖,因為他們清楚,原本還只是個麻煩,110一到,這就可能是場災難了。
110出警,意味著案子必須有個明確的說法,否則,無法回復指揮中心。
而這件事,恰恰不能給明確的說法。
首先,撫川警方未經(jīng)批準,且在沒有當?shù)鼐脚浜系那疤嵯拢缇侈k案,這本身就屬于違規(guī)行為,其次,現(xiàn)在被抓獲的嫌疑人身份還那么敏感,就更不宜聲張了。最后,也是最難以開口的,那就是,到底是什么案子?!
大家可以簡單腦補下:
為了抓吸毒的郭副局長?哪里哪里!,這完全是個誤會?既然是誤會,那你們到底在辦什么案子呢?
我靠!鬧了半天,原來你們在暗中調查王廳長!
沒有!我們怎么可能調查廳領導呢?
難不成在調查張書記?!
那就更不可能了呀,借我們個膽子,也不敢調查省委領導啊。
……
崔勇本來以為,自已表明身份之后,110民警就不會再繼續(xù)追問了。事實也確實如此,幾名警員聽說是撫川警方在辦案,立刻向指揮中心做了匯報,可指揮中心卻命令他們,對嫌疑人的身份進行核對和登記,理由是,由于省城承辦了明年的國家城市運動會,為了加強治安管理,防范突發(fā)事件,市公安局規(guī)定,只要在省城發(fā)生的涉槍涉毒案件,不論什么案情,嫌疑人必須記錄在案。
“這樣吧,我過去跟他們說。”蔣宏說著,開門下車,大步朝著酒店走去,崔勇則緊跟其后。
林海沒動,只是歪著頭,饒有興趣的看著這有趣的一幕。
從蔣宏和崔勇的肢體語言上可以判斷,溝通的結果并不算理想。蔣宏似乎在發(fā)脾氣,而省城110的幾位民警雖然看起來唯唯諾諾的,但其實并不怎么買賬。
林海遠遠的看著,心中不由得暗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