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谷的冬天沒有雪,只有干燥的涼意。
雨季過去后的第一個周末,游書朗整理衣柜時,翻出了那件黑色大衣,四年前那場追尾事故時,樊霄給他披上的那件。
大衣保養得很好,但時光還是在面料上留下了細微的痕跡。
他本想把大衣送去干洗,手卻無意識地伸進了內袋。
手觸到一張紙。
薄薄的,對折兩次,邊緣已經有些發軟。
游書朗的動作頓住了。
他記得這件大衣的所有細節,這是樊霄的大衣,帶著樊霄的氣息,兩人住一起后便由他收著。
每個口袋原本裝了什么,最后一次觸碰是什么時候,他都清楚。
這張紙不應該在這里。
除非,是有人后來放進去的。
他取出紙條,展開。
紙張是樊霄書房里常用的那種深灰色云紋箋,上面是用黑色鋼筆寫的字,筆跡凌厲張揚,是樊霄的風格:
「第一次見你時,你身上帶著野薔薇的香味。那時我想,這個男人,我一定要獵到手。
現在我想,這個男人,我一定要愛一生?!?/p>
沒有日期。
但游書朗幾乎能判斷出是什么時候寫的。
筆跡的墨色深淺、紙張的折痕新舊、甚至字里行間那種從尖銳到沉淀的氣息變化,都指向一個時間段:
一年分離修行期間,或者更早,在他們“假決裂”的那段日子。
他把紙條放在掌心看了很久。
窗外的陽光斜斜照進來,在紙面上投下淡淡的光斑。
那些字句在光里顯得格外清晰,也格外……沉重。
野薔薇的香味。
游書朗記得那天。
深秋清晨,氣溫很低,他開車去公司,途中不小心追尾了一輛賓利。
那天他用的是陸臻前晚送的那瓶香水,味道清冽中帶著一絲甜,陸臻說叫“野薔薇與干松”。
當樊霄將自己的大衣披在他身上時,這股野薔薇香味也不可避免的沾染在了那件大衣上。
時間過去這么久,自己都快忘了。
但樊霄記得。
不僅記得,還寫了下來。
游書朗走到書桌前坐下,從筆筒里抽出一支鋼筆。
他在紙條背面空白處停頓了幾秒。
然后落筆:
「第一次見你時,我從你給我披上的大衣袖口,發現了乙酸酐的灼燒痕跡,也看到了你眼底的興味。
那時我想,這個瘋批,我一定要反制?,F在我想,這個瘋批,我一定要寵一生?!?/p>
寫完,他盯著那兩行字,嘴角不由自主地揚了起來。
乙酸酐。
化學式(CH?CO)?O,有機合成中常用的?;噭?,有刺激性氣味,接觸皮膚會引起灼傷。
追尾事故那天,樊霄從賓利上下來,將自己的大衣披在他肩上。
游書朗觸及袖口,感覺到了一小塊極細微的、布料被化學試劑灼燒后特有的硬化痕跡。
后來調查知道,那天上午樊霄剛從樊氏旗下一個制藥實驗室出來,身上還帶著實驗樓的氣息。
當時游書朗的第一反應是警惕:這個眼神里帶著審視和興趣、衣物上殘留著危險試劑痕跡的男人,危險系數很高。
所以他選擇了反制。
從調查背景到設局試探,從步步為營到最終收網,三年時間,他們從獵人與獵物,到對手與盟友,再到伴侶與共行者。
現在回頭看,那些博弈、防備、危機、分離,都成了這條路上不可或缺的臺階。
沒有那些,他們到不了這里。
游書朗把紙條重新折好,放回大衣內袋。但他沒有把大衣掛回衣柜,而是拎著它走出了房間。
樊霄正在廚房準備晚餐。
開放式廚房里飄出泰式綠咖喱的香氣,混合著椰漿和香茅的味道。
樊霄背對著門口,系著深藍色的圍裙,袖子挽到手肘,正專心致志地切著雞肉。
刀法很穩,每一塊大小均勻,這是他在曼谷這一年學會的,從握刀手勢到發力方式,都經過老廚師的指點。
游書朗靠在門框上看了他一會兒。
然后走過去,從背后環住了他的腰。
樊霄的動作頓了一下,隨即放松下來,身體微微后靠,貼進游書朗懷里:“餓了?再等十分鐘?!?/p>
“不急?!庇螘拾涯樎裨谒珉喂堑奈恢?,聲音有些悶,“今天收拾衣柜,翻到了這件大衣?!?/p>
樊霄切菜的手徹底停下了。
他沉默了幾秒,才問:“然后呢?”
“然后發現內袋里有張紙條。”
廚房里安靜下來,只有爐灶上湯鍋微微沸騰的咕嘟聲。
樊霄放下刀,轉過身。
他手上還沾著一點雞肉的血水和調料,但沒在意,只是看著游書朗:“你看了?”
“看了?!?/p>
“什么時候寫的?”
樊霄移開視線,看向窗外漸暗的天色:“一年前,你去孤兒院之后不久。有天晚上睡不著,去書房,看見這件大衣掛在衣帽間里,就……”
他沒說完,但游書朗懂了。
“為什么要放回去?”游書朗問,“為什么不直接給我?”
樊霄沉默了很久。
然后他說:“因為那時候,我還不知道我們能不能走到最后。那張紙條……像一種封存,如果我失敗了,如果一年后我們重逢時已經陌路,那這張紙條就會永遠留在這件大衣里,成為一個只有我知道的秘密?!?/p>
他頓了頓,聲音低了些:“如果我成功了,如果我們真的能像約定那樣在湄南河畔重逢,那……你總有一天會發現的。到時候,它就不是秘密,而是承諾的證據?!?/p>
游書朗靜靜地看著他。
廚房暖黃色的燈光落在樊霄臉上,勾勒出他側臉的輪廓,也映亮了他眼中那些深藏的、不常示人的忐忑。
這個男人啊。
在外人面前是殺伐果斷的樊總,在對手面前是冷靜狡猾的獵手,在孩子和老人面前是溫和可靠的樊先生,但在他面前,始終保留著那份最初的真實,會不安,會猶豫,會寫下不敢直接遞出的情話。
“我也寫了?!庇螘收f。
樊霄猛地抬眼:“寫了什么?”
游書朗沒回答,只是松開環在他腰上的手,從大衣內袋里重新取出紙條,展開背面給他看。
樊霄的目光落在那些清雋工整的字跡上。
他一字一句地讀,讀得很慢,像是要把每個字都刻進心里。
讀到“乙酸酐的灼燒痕跡”時,他笑了,笑聲低低的,帶著了然與自嘲:“原來你注意到了,那天早上確實剛從實驗室出來,手上沾了點沒處理干凈的試劑,不小心蹭到了袖子?!?/p>
讀到“瘋批”時,他笑意更深:“這個評價,很準確。”
讀到“寵一生”時,他的笑容漸漸沉淀下來,變成了一種更深邃的、近乎虔誠的溫柔。
他抬起眼,看向游書朗:“你確定要寵一個瘋批一生?”
“確定!”游書朗回答得毫不猶豫,“因為只有這個瘋批,才配得上我的寵愛?!?/p>
樊霄看著他,看了很久。
然后他伸手,用干凈的手背輕輕碰了碰游書朗的臉頰:“這件大衣,你還留著?”
“一直留著,”游書朗輕聲說,“你的東西,我怎么會丟?!?/p>
“今晚穿著睡覺吧?!狈龊鋈徽f,“我想抱著穿這件大衣的你?!?/p>
游書朗挑眉:“不嫌硌?”
“不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