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常常留戀故土,那一花一草、一起長大的腳步、扶持走過的夜……全都刻在血脈里,成為生命的一部分。
沒有人生來無所畏懼,不過是擁有的愛越多,鎧甲便越堅固。
最后,鎧甲最堅固的人站出來,與這世界的黑暗戰斗。
草原廣闊又美麗,但留不住向往天空的靈魂。
熊頓知道,他不可能禁錮云琛一輩子。
漫長的幾十年,只要有一次放松警惕,云琛定會如飛鷹展翅,決絕離去。
不如就此放手,不將她當作一個女人,而當作可敬的對手。
熊頓命人抬上云琛遺失在雪中的劍,指著全場對她道:
“我可以放你走,以洛疆對待勇士的最高敬意——由你親自挑選一位勇士決斗,殺了他,你就可以離開,若被殺,你就永遠留下來——我說的是永遠,生或死,都留下。”
在熊頓的示意下,宮廷侍從捧上一盞用人頭骨做的酒碗。
盯著那酒碗,云琛很清楚,在熊頓對她終止男女情意的那一刻,她就必須要靠自己走出這里。
否則下一個被做成酒碗的,也許就是她的頭。說不定熊頓還會好好珍藏起來,將來帶進他墳墓里去。
想到這,云琛提起頭顱酒碗,仰頭干掉酒。
“好,我同意。”
婚席突然變成決斗場,全場嘩然,議論紛紛。
一個身材壯碩的洛疆勇士上前,捶著胸口向云琛毛遂自薦:
“云將軍,我愿意做你的對手,你可以選我!”
有一個人帶頭,其他洛疆勇士也紛紛站出來,表示愿與云琛決斗,場面頓時熱鬧起來。
云琛環顧每個人,皆一臉真誠,毫無懼色。
洛疆勇士們視榮譽比生命更重要。
打贏了離開,遠比直接放她這敵國大將走,更讓洛疆人心服口服。
云琛知道洛疆風俗如此,勇士們全都不怕死,并以決斗為榮。
可她真的有些倦了。
她不想再殺人。
她大聲問:
“洛疆第一勇士是誰?我想見一見!”
熊頓由衷感到佩服。若云琛耍個滑頭,故意挑個比她弱的來比試,也沒人會說什么,只當她離開心切。
可她卻要挑最強的對手,以此真心回饋洛疆待她如上賓。
一個差不多和熊頓一樣大塊頭的勇士站出來,大吼一聲,準備上場。
云琛卻道:“且慢。”
她請熊頓幫她翻譯,問問那洛疆第一勇士的最強戰績是什么?
熊頓說:“不用他告訴你,我知道。他可以一次打趴一百人的小隊,還曾在林中用彎刀單殺過一頭成年黑熊。”
云琛了然,“好,給我一把匕首,我要與兩頭黑熊決斗。”
熊頓沉默了,無意識地攥緊拳頭,而后將云琛的話用洛疆語說出來,立刻引得全場驚嘆。
就連那洛疆第一勇士都瞪大了眼睛,感到不可思議。
云琛并不管這些,她將頭上繁重的牛角盤頭取下,重新梳頭束發,而后脫下厚重的婚袍,只留下兩件單衣,恢復原本清瘦的模樣。
“你確定不用你最趁手的劍?”熊頓皺眉問。
“我確定。”她說:“你的第一勇士用彎刀,我就用匕首。他殺一頭黑熊,我就殺兩頭,這樣就算我贏了他,贏得公平。”
停頓片刻,熊頓眉頭擰得越來越緊,將貼身佩了十幾年的匕首拋給她。
她抬腕接住,朝他露出個真誠的淺笑。
那一刻,熊頓有種終于被這女人認可的感覺。
熊頓不再多言,示意守衛去獸園牽熊。
等待的間隙,云琛開始回憶在東炎殺熊的經歷,仔細回想熊的缺點和破綻,她決定還是用以前的招式,先攻眼睛,再攻喉嚨。
在全場沸騰的歡呼聲中,兩頭黑熊被關在籠子里,推入場中。
云琛信心滿滿地抬頭望去,立馬就在心里給了自己一個大耳刮子。
怎么就忘了洛疆人體型超出常人!熊也一樣啊!
眼前兩頭黑熊,顯然比她之前殺過的那只大兩倍不止!
而且處于冬眠期的熊,就像通宵過后剛睡著又被喊醒,一肚子起床氣,脾氣暴躁,殺傷力也更強。
周圍的洛疆人全在為她吶喊助威。
她抹了把頭上的汗,心說氣氛都烘到這份上了,不上也不行吧?
她朝同樣吶喊加油的洛疆第一勇士豎了下大拇指,表示他這名號貨真價實,絕對不是虛的,而后扎開馬步,擺出殺斗準備。
兩頭黑熊慢悠悠從籠中走出,張著熊口,發出震懾的低吼。
云琛在兩頭黑熊之間來回打量,想先挑其中一只下手。
結果還沒挑好,兩頭黑熊看對方不順眼,先打了起來。
它們用兩只有力的后腿站立起,身軀龐大但行動敏捷,一邊嘶吼,一邊揮動熊掌。
兩頭巨物“砰砰”相撞,驚得大地都在顫動。
圍觀的人們嚇得后退好幾步,唯恐避得不夠遠。
看著兩頭起床氣都不小的黑熊,云琛瞅準時機輕功而上。
她飛鳥般輕盈躍起,跳上其中一頭黑熊的脖子,狠狠一刀插進熊眼,惹得熊劇痛掙扎,憤怒地揮動熊掌,朝她后背抓去。
一瞬間,所有人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