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守山走了,磚窯里又恢復了死一樣的寂靜。
我靠著冰冷的窯壁滑坐在地,手里攥著那把鑰匙和那枚骨哨。鑰匙是冰的,帶著金屬的死氣。骨哨卻是溫的,像是還殘留著人的體溫。
夕陽的最后一絲余光也消失了,黑暗從四面八方涌來,將我徹底吞沒。
腦子里亂成了一鍋粥。常守山的話,像是一把大錘,把我過去十六年的人生觀砸了個粉碎,又七零八落地拼湊出一個血淋淋的、光怪陸離的真相。
我爸,常遠。
這個在我記憶里模糊得只剩下一個背影的男人,原來在我不知道的時候,為了我,曾跪在另一個人面前。
我外公,吳志友。
那個在我印象里總是樂呵呵的老頭,原來也曾為了我,背負了那么沉重的,來自一個叫常守山的男人的恩情。
還有林淮,那個“傻子”。他不是傻子,他叫林淮。一個考古學家的兒子,一個古墓的繼承人,一個……被我偷走了十六年人生的倒霉蛋。
而我,常笙,一個八字奇輕,命格特殊的“容器”。
這都他媽什么跟什么?我感覺自己像是被塞進了一部三流網絡小說的劇情里,還是那種作者喝多了寫出來的,邏輯混亂,設定清奇。
我掏出徐文的手機,解鎖,屏幕的光照亮了我呆滯的臉。我點開通訊錄,找到了“徐文”的名字。
“別信那個叫徐文的村官。一個被仇恨填滿了心的人,比山鬼還可怕。”
常守山最后那句話,像個魔咒,在我耳邊反復回響。
我該信誰?
一個是一手策劃了十六年前“頂包案”的神秘瘸子,他嘴里的故事,天知道有幾分真假。
另一個是哥哥被怪物害死,自己也被蒙在鼓里多年的受害者,他看起來那么真誠,那么痛苦。
可常守山的話,又偏偏解釋了所有我想不通的疑點。
我煩躁地抓了抓頭發,把手機扔到一邊。
現在不是玩“誰是好人”游戲的時候。我抬頭看了看黑漆漆的窯頂,自嘲地笑了笑。管他誰是好人誰是壞人,眼下我就是個沒錢沒身份沒地方去的“三無人員”。吳權富和他那個公安局的兒子想捏死我,比捏死一只螞蟻還簡單。
活下去,才是硬道理。
我重新撿起手機,點開了地圖。浮山,像一頭巨大的野獸,匍匐在小鎮的北面。主路被封,但這么大一座山,不可能沒有別的入口。我放大地圖,仔細地在山脈的邊緣搜尋著。那些蜿蜒曲折的等高線,像一張巨大的迷宮圖。
對了,土地廟!
我腦子里靈光一閃。吳村長他們藏東西的地方!
一個大膽到近乎瘋狂的計劃,在我腦中迅速成型。
我需要錢,需要裝備。而那包被吳權富他們當成小金庫的金銀珠寶,就是我唯一的啟動資金。
雖然那是林淮父親的遺物,但現在被吳權富那幫人霸占著,我這也不算偷,頂多算是……劫富濟己?對,就是劫富·濟己。
我看了看時間,晚上九點多。夜深人靜,正好動手。
我把管鉗重新別回后腰,又把臉上的電工膠帶撕了下來,疼得我齜牙咧嘴。這次我不需要扮演狠人,我得當個幽靈。
借著手機微弱的光,我深一腳淺一腳地離開了廢棄磚窯,重新潛回了小鎮。我沒走大路,而是像只壁虎一樣,貼著鎮子邊緣的陰影,繞到了通往太平村的那條小路上。
夜風很涼,吹在身上,讓我因為緊張而發熱的頭腦冷靜了不少。
越靠近村子,我的心跳就越快。我不敢想象,如果被村里巡邏的人抓住,下場會是什么。常守山說吳權富想讓我死,我毫不懷疑。
土地廟孤零零地立在村外的荒地里,像一座被遺忘的墳。
我沒有立刻過去,而是趴在遠處的一片草叢里,觀察了足足有半個小時。確認周圍沒有任何人影和火光,我才貓著腰,用最快的速度沖了過去,閃身進了破廟。
還是那股熟悉的霉味和塵土味。我熟門熟路地摸到供桌后面,抽出那塊松動的青磚,將手伸了進去。
那個沉甸甸的布包還在。
我把它掏出來,借著手機屏幕的光,飛快地在里面翻找。我不能拿太顯眼的東西,金銀首飾太扎眼,瓷器玉佩又不好出手。我的目光,最后落在了一塊巴掌大小、其貌不揚的墨錠上。
這東西看起來有些年頭了,上面刻著細密的云紋,角落里還有個小小的款印,但我看不清是什么字。它既不像金子那么晃眼,也不像瓷器那么脆弱,最適合我這種跑路的人攜帶。
*“林兄,對不住了,借你點盤纏,等我把你救出來,再給你買一卡車的墨。”*我心里默默念叨了一句,把墨錠揣進懷里,然后迅速將布包和青磚恢復原樣。
剛做完這一切,廟外突然傳來一陣“沙沙”的腳步聲,還伴隨著幾聲壓低了的咳嗽。
我操!
我嚇得魂都快飛了,一個餓虎撲食,連滾帶爬地鉆進了供桌底下,順手把手機屏幕也給按滅了。
黑暗中,我連呼吸都停住了。
兩個提著馬燈的黑影,晃晃悠悠地走了進來。
“咳咳……他娘的,這鬼天氣,越來越冷了。”一個聲音抱怨道。
“行了,別廢話了。老吳讓咱們再過來看看,免得那小子殺個回馬槍。”另一個聲音響起,我聽出來了,是之前在祠堂門口遇到的那個王叔。
“看什么看?那小子估計早跑沒影了。再說了,就憑他?還敢回來?”
“小心點沒壞處。你忘了老吳怎么說的了?那小子邪門得很。”
*他們走到供桌前,馬燈的光在我頭頂晃來晃去,我緊張得手心全是汗,死死地捂住自己的嘴,生怕發出一丁點聲音。*
“行了,磚頭還在,東西應該沒丟。”王叔檢查了一下墻角,說道。
“我就說嘛。走走走,回去喝酒去,這大晚上的,瘆得慌。”
腳步聲漸漸遠去,直到再也聽不見,我才像一灘爛泥一樣,從供桌底下癱了出來,后背的衣服已經徹底濕透。
媽的,再晚一步,就得跟他們在這玩捉迷藏了。
我不敢再多留一秒,逃也似的沖出了土地廟,一頭扎進了無邊的夜色里。
回到小旅館,已經是午夜。我反鎖上門,背靠著門板,心臟還在狂跳。我從懷里掏出那塊墨錠,在燈光下仔細端詳。入手冰涼,質地細膩,沉甸甸的,顯然不是凡品。
有了這東西,我至少能換點錢,買些進山的裝備。
我在床上翻來覆去,一夜沒睡。第二天一大早,我退了房,直接坐上了去縣城的班車。這個小鎮離太平村太近,不安全。
縣城比小鎮繁華得多,也混亂得多。我找了家最破舊的招待所住下,然后就開始在城里轉悠,尋找能把手里這塊“燙手山芋”換成錢的地方。
*古玩市場太扎眼,當鋪里都是人精,我這副尊容,一進去就得被當成賊。*
最后,我在一條老街的盡頭,找到了一家掛著“文房齋”牌匾的小店。店面很小,老板是個戴著老花鏡,看起來文縐縐的老頭。
我深吸一口氣,推門走了進去。
“老板,收東西嗎?”我把墨錠用布包著,放在了柜臺上。
老板推了推眼鏡,慢悠悠地打開布包,只看了一眼,眼神就微微一變。他沒說話,而是從抽屜里拿出一個放大鏡,仔仔細細地看了起來。
時間一分一秒地過去,我的心也提到了嗓子眼。
“小伙子,”老板終于抬起頭,鏡片后面的眼睛閃著光,“這塊‘新安休寧胡開文造’的墨,你打算賣多少錢?”
我哪知道這玩意兒值多少錢,只能硬著頭皮,伸出了五根手指。
老板笑了笑,搖了搖頭。
我心里一沉,以為自己要價太高。
“五百?”老板問。
我心里咯噔一下,難道這玩意兒就值五百?那我這趟不是白冒險了?
“五……五千?”我試探著加了個零。
老板又笑了,這次笑得更厲害了,他放下手里的墨錠,看著我,一字一句地說道:“小伙子,這可是清代中期的貢墨,品相還這么完好。五萬塊,我收了。不過,你得告訴我,這東西,你是從哪兒來的?”
他的目光,像鷹一樣,銳利地盯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