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宋凝做筆錄時,已經是三天后了。
有兩位公安同志對她進行問詢工作,負責記錄的是位姓楊的小公安。
記錄她的名字時,小楊公安很認真地確認了一下,“宋寧?是安寧的吧?”
“不,不是,是凝望的凝。”宋凝答道。
“凝望的凝?”
小楊公安很驚訝,又看了看之前的記錄,問道:“你剛剛說,你是湘省株城巖陵縣埡口村人?”
“沒錯!”
“哦!你這個字并不常用啊!你們那里都這樣取名嗎?”
小楊公安在寫了好幾遍“凝”,但又不確定筆畫對不對時,表現出很強的求知欲。
“并不是!那個,公安同志,您聽說過‘百虎圍村’嗎?”宋凝的語氣中帶著些神秘。
問到名字,這題她會。
太會了。
因為從小,原主也覺得這“凝”字難寫,問過爺爺很多遍。
“百虎圍村?”
坐在旁邊那位公安要年長許多,他接話道:“是五幾年湘省鬧的‘虎災’嗎?當時報紙上還登過。”
“虎災?是真的老虎嗎?當時是出了什么事嗎?”小楊公安表示出強烈的好奇。
“是啊!真虎傷人,據說起因是村民捕殺了小老虎,后來遭到真虎圍村,鞭炸不走,炮也轟不走,直到交出了小虎尸,老虎才離去。總之,那一帶前前后后不少人因此命喪虎口,全國各地還去了不少人支援,一度鬧得沸沸揚揚!”老公安感嘆道。
小楊公安睜大了眼睛,還待追問。
老公安揮了揮手,“好了!這事兒你后面慢慢了解,先把今天的工作完成。”
“哦!”
小楊公安這才轉回頭,繼續問宋凝,“所以呢?你的名字和‘百虎圍村’有什么關聯嗎?”
“有的!”
宋凝忙找回主場,一本正經地道:“那百虎圍的就是我們村兒,我出生那一年就是‘虎災’鬧得最兇的那一年,我爺爺原本給我取名叫“宋興”,因為我有個哥叫“宋旺”。那時有上面的同志去我們村支援‘虎患’,受了腳傷,就住在我們家養傷呢!當時就反對了,說小姑娘還是要取個文藝點的名,不如叫“宋凝”,凝望,更深厚,更有意義!”
“后來,我爺爺覺得上面來的同志有文化,不光讓我叫了宋凝,還給我哥也改成了宋望,希望的望。”
“哦!原來是這樣!名字是不錯,就是字有些不好寫!”小楊公安還在埋頭和“凝”字搏斗。
“原來這鬧虎災的就是你們村啊!這些年好多了吧!”老公安也有些感慨,也有些好奇。
“好多了!絕跡了!現在老虎也受保護了,不讓隨便打了。”
宋凝高興地引出下面的話題:“那個,不說您二位可能不知道,當年因為鬧虎災,我們村可是政府批準可以公開配獵槍的村子,早些年,村民基本上都會開槍!那個……其實我也學過!”
“還有,我爺爺早些年上過戰場,當過衛生員,后來在村里當赤腳醫生,醫術可好了!所以,我、我會一點功夫,也會點醫術,都是我爺爺教的!那個……小楊公安,我說的是不是快了點,你都記下了嗎?”
“啊——哦——記下了記下了!”
小楊公安雖然不知道話題怎么跑偏到“打槍”和“我爺爺”上面去了,也不清楚這些與他們要問的有什么關聯,但愣了愣,還是盡職地把宋凝的話記錄了下來。
除了剛才那個“凝”字有點難倒了他,他自認為自己做記錄還是很專業的。
宋凝松了口氣,又端端正正坐好。
“那個,二位同志,你們繼續問吧?”
原主是偷跑出來的,連介紹信都沒有,身份信息更是一片空白。
現在公安同志記錄下的信息,相當于她以后的“官方”背景證明。
她得把能想到的都讓公安同志寫上,相當于把能打的預防針都打上,方便自己以后行事。
之后的問詢工作才轉向正軌。
等把被拐賣的起因經過又詳細問詢記錄了一遍后,小楊公安照例問道:“宋凝同志,根據你所講述,你是在去找你的結婚對象途中被拐賣的,現在我們會遵循你自己的意愿,你之后是想回村或者是選繼續去你對象那里?”
之前詢問的那些姑娘幾乎都是在出門的途中被拐,有探親的,有投奔的,還有出來找活路的,后來問及她們意愿時,大多都沒有繼續之前的行程,要求回家。
問到宋凝時,宋凝沒有猶豫,“我想繼續去對象那里。”
那個“家”她也要回,但不是現在。
現在的她一窮二白,她得先弄個身份,還得讓這個身份再有些底氣。
顯然,去結婚對象那邊更明智一些。
“好的!”
小楊公安邊寫邊繼續問道:“那你的結婚對象能聯系上嗎?他有沒有可能來安平接你?或者,你家里有沒有可能來人送你過去?”
結婚對象?
宋凝想了想爺爺之前提到親事時信誓旦旦的表情,估摸著這“對象”是確有其人,但是約定過了兩年也沒來村里娶“她”,聽起來就有些玄乎。
來接她就更不可能了。
至于家里來人送她?呵呵!那簡直是癡人說夢。
要是她叔嬸知道她被拐子拐了,估計連夜都得把她賣掉,還要遠遠地賣,否則怕賣不起價錢。
比起拐子,不遑多讓!
宋凝當即搖了搖頭,道:“沒有!沒有人來接我,也沒有人可以送我。”
“好的!”
小楊公安例行公事的答道:“那你提供一下你結婚對象的具體地址,由于你們之前的行李和身份證明都已遺失,我們會給你們重新開具由安平市公安局出具的介紹信!放心!去哪兒都管用!”
這可是宋凝最喜歡的環節。
她就等著這張介紹信呢!
遵循記憶,她報出了一個地址:西南軍區十三軍第七團路長青
“你是軍屬?”小楊公安差點蹦起來。
“那個……不!不!還不是!”宋凝連連擺手。
只是結婚對象,并沒有結婚!
婚事是原主爺爺和路長青定的。
當年,還是路長青主動提出定的親。
到安平后,宋凝才第一次直面原主身上大大小小的疤痕,刮傷割傷還有燙傷,大多是上山下地以及做家務時受的傷,還有一些是嬸子和堂弟妹打的……
原主這些年過得是豬狗不如的日子,一直指望著這樁婚事能幫她脫離苦海,可路長青卻失約了……
因為他失約,叔嬸才會更輕視宋凝,才會更加虐待她,直至將她逼到絕處,逼得她一腔孤勇地逃出來!導致最終病死在被拐賣的路上!
換句話說,如果沒有一個合理的理由,這原主的死,也算得上有他一份!
路長青這個人……在沒見到之前,她暫且不做評價。
但是——這樁婚事事關原主爺爺,她絕不會這么稀里糊涂地放過。
漫長的問詢工作總算告一段落。
宋凝道過謝出去了。
旁邊的老同志拿過宋凝的筆錄又認真看了一遍,待看到她留的地址時,念叨著:“這地址……噯!這地址不就是顧團長他們部隊嗎?”
說著一拍大腿,“早知道,就讓顧團長把這姑娘捎回去了啊!”
“顧團長?”小楊公安在旁邊接道:“說起來,顧團長之前還拜托我媽給宋凝買過衣服,我還以為他們很熟呢!”
“給宋凝買衣服?”
“對啊!您知道的,我媽就在商場上班!當時里里外外幫忙買了好幾身呢!”
老同志又看了看手里的筆錄,有些困惑,“那這顧團長到底知不知道宋凝是他戰友的未婚妻啊?”
小楊公安湊過來,“瞧您這話……知道的話,不就直接把人捎回去了嗎?”
一老一少眼神相對,竟迸發出絲絲八卦的意味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