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依蓓現在,過得很好。
過得很好,他就放心了。
格斯記得,金依蓓從小就有環游世界的夢想,她說,如果可能的話,她想去看世界的山山水水,不去想其他人,只活出自我,肆意瀟灑的活出自我。
金依蓓現在終于做到了。
照片中的她,是那樣的肆意張揚。
好像從前那個熱烈如火的女孩兒又回來了。
她為現在的金依蓓感到開心。
格斯看著照片,看了好久好久,最后才把手機還給遲晚。
遲晚接過手機,看著格斯微紅的眼眶,輕嘆了口氣。
格斯還愛著金依蓓,誰都看得出來,只是他們兩個終究不能在一起。
只要格斯還是M國總統一天,就不可能和金依蓓在一起。
他們終究是不可能的。
“你們回去吧,我安排飛機送你們回國。”格斯說道:“極寒之地的事情,我會用心去辦,你干媽最在乎的就是你這個女兒,我愛屋及烏,不會敷衍了事的,放心吧,我還有事,就不和你們多聊了。”
格斯派人送遲晚他們回國。
他沒有騙遲晚,他是真的很忙,連聊天的時間都沒有。
送遲晚他們離開后,他立刻去忙其他事情。
他這幾個月一直在培養繼承人。
還有兩年,就是總統大選了。
格斯在M國高層中的聲望很高,M國的高層還是打算推舉他做總統,可是格斯不打算再繼任了。
他要去找金依蓓,他為M國奉獻了大半輩子,要去追尋自己想要的了。
但他是M國總統,肩上有著M國所有人民,他不能不負責任的說走就走,所以這兩年,他就會用盡畢生心血,去培養出一個合格的繼任人,給M國人民一個優秀的總統大人。
然后,他再去找他的金姐姐。
他要以最真實的,最沒有負擔的樣子,去見金姐姐,重新追求她,讓他接受他,如果她不要他,也沒有關系,他跟在她身邊默默陪伴她就好了,只要能看到她,就夠了。
……
遲晚和霍少御回到京城。
遲家。
他們提前發過消息,遲家人都知道遲晚要回來,因此,他們早早的就做好飯菜,迎接遲晚。
遲家三兄弟都回來了,霍老爺子、遲父和遲母都在。
遲晚和霍少御一回來,他們就熱情的迎上去。
遲凜在最前面,遲晚看到他,就直接甩開霍少御的手,直接跑向遲凜,抱住他:“大哥,我好想你啊!!!”
“害!小沒良心的,你就只喜歡大哥是吧!二哥三哥還在這里呢,你就不喜歡我們了?!”遲放很吃味,他就在遲凜旁邊,論直線距離,他還要和遲晚近一點呢,沒見遲晚抱他!
遲愿眼睛暗了暗:“小妹最喜歡誰都沒關系,小妹偏心大哥,我們也不是第一天知道,沒事的,沒事。”
遲父也哼了一聲:“沒關系!沒關系的!!!我們不吃醋!”
遲晚被他們逗笑,直接給他們三個都來了一個大熊抱:“哎喲,爸,大哥二哥三哥,我當然也是很想你們的啦~”
遲晚笑著抱著遲父和遲家三兄弟,笑得眼睛彎了彎。
遲母看著他們打趣玩鬧的樣子,嘴張了張,很想榮算使他們,卻發現,根本融入不進去。
遲晚笑夠了,又和霍老爺子打了聲招呼,目光掃過遲母時,她頓了一下,還是頷了下首。
禮貌疏離,更像是對待一個陌生人。
遲母心里如同被刺扎了一下。
遲父察覺到遲母的情緒,忙道:“你們倆一路上也辛苦了,先回房間換衣服去,你們離開這么久,但你媽每天都給你們打掃房間,房間一塵不染,可干凈了。”
遲晚對著遲母,淡淡的點了點頭:“謝謝。”
……
一桌子的菜,都是遲晚愛吃的,至于霍少御愛吃什么,那不重要,遲晚愛吃就行。
遲晚吃得開心,他們就開心!
吃完飯,遲凜先要回去。
“小妹,那大哥先走了,我還要回一趟安樂村。”遲凜硬朗的聲音中帶著溫柔。
“這么晚去安樂村啊?”遲晚皺眉:“天都要黑了,不安全吧。”
“沒事,”遲凜笑笑:“我都已經習慣了,你不用擔心我,你剛回來,好好休息,要是有事,就給大哥打電話。”
遲晚這幾個月雖然不在家,但她也知道遲凜的近況。
遲凜和唐瑤結婚后,兩夫妻一直處于分居兩地的狀態。
遲凜在京城,唐瑤在安樂村。
去一趟,需要五個多小時,來回就是十個小時,遇上周末堵車,還要十幾個小時。
遲凜日理萬機,本來就很忙,卻每周都要抽出兩天的時間去陪唐瑤。
到他這個位置,根本就是沒有周末的,一年三百六十天繼續每天都忙,他就盡量的把所有工作堆到工作日,把周末空出來,周五下班后開車去找唐瑤,周末晚上又開車回來。
工作全部堆積在一塊,他幾乎每天都要忙到晚上十一二點,第二天一早又要去上班。
這樣的作息,就算是牛馬都吃不消。
唐瑤也心疼他,讓他不用去安樂村,但是遲凜不聽,他每周雷打不動的去。
“瑤瑤,你不用勸我,也不用愧疚,覺得我這樣很辛苦。”他總是溫柔的說道:“和你在一起,我一點都不覺得累,反而覺得是我最放松,最開心的時候。”
“你不讓我過來,才是讓我痛苦呢,好瑤瑤,你就讓我過來陪你吧?好不好?我什么都不做,我就看著你,我都干勁十足,真的!”
聽到這話, 唐瑤就算是鐵石心腸也融化了,再怎么也說不出讓他離開的話。
只能讓他留下來。
她周末雖然不上課,但也要去鄉里,規勸那些孩子來上學,也顧不上遲凜,遲凜也不介意,就跟在她的屁股后面跑,還給她做飯吃。
遲晚輕嘆一聲。
哎,她可憐的大哥啊。
她也不能為遲凜做什么,只能祈禱他早日愛情和事業雙豐收,不用這么累,她再給他開點藥,好好養養身體吧,不然不到四十年,都得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