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韓璞篤定的點頭,在李鑫微訝的眼神里,他語氣滿不在乎,“不就是類似便衣的特殊行業執業人員嘛,我懂,你放心我不問。”
李鑫在聽到“知道”兩個字時,一顆心瞬間就提起來,以為自己暴露了,直到聽到后面那句,他才放松了下來。心有余悸間,他對韓璞做了個“噓”的手勢,示意他小聲一點,別讓人聽見。
商業街人聲鼎沸,周圍叫賣聲和討價還價的聲音幾乎掩蓋了兩人的對話,這話除了李鑫和韓璞以外,也沒人能聽見。
兩人擺攤結束后又開了半個小時,去了韓璞的前姨父那吃了蟹腳面。韓璞莫名的心情不錯,跟李鑫說,他準備去物色一個不錯的店面,再去服裝之都考察一下,他跟李鑫描述他的宏偉藍圖,問李鑫要不要一起去。
李鑫當即答應了去,只是服裝之都距離遠,李鑫沒有身份證明,不能坐公共交通,只能開車去。他也不能住酒店,需要韓璞開好酒店后他再進去。最重要的,是他要帶上他的特質防護服,徐博士隨時會聯系他,他隨時都有可能離開。
這些對韓璞來說都是小意思。
兩人一拍即合,回去好好的睡了一覺,睡到差不多下午,醒后簡單的收拾了一些行李就出發前往服裝之都了。服裝之都只是一個稱呼,它真實的地名叫洪縣,按名稱來說,它是一個縣,但它的規模已經達到了一個地級市的規模。
洪縣距離臨市有將近一千公里,好在全程是高速,困了他們就在服務區休息,醒了就繼續開車,連晚上睡覺都是在車上睡的,于是在第二天早上的時候,兩人到達了洪縣。
接到李延寧電話時,李鑫和韓璞正停好車在洪縣找了個早餐店吃早餐。聽到電話里李延寧邀請他和韓璞去吃飯,李鑫婉拒了,在李延寧再三的邀請下,李鑫告訴李延寧他和韓璞現在不在臨市,歸期未定。
是推脫還是真不在,李延寧不知道,但他直覺這就是托辭。話已至此他也不方便再繼續邀約,掛斷電話后他就跟童妍說起了李鑫的拒絕。
兩人一致認定李鑫這是生氣了,傷了心所以不再想搭理他們。就像是和朋友的突然絕交,原本不該是這么難過的,可不知道為什么,他們就是有種悵然若失心空了一塊的感覺。
童妍什么都沒說,她只是突然的撫上了肚子。生過兩個孩子,即便如今月份還小,但肚子已經開始有些隱隱的顯懷了。她有一種強烈的直覺,她肚子里懷的可能又是個男孩。
李鑫和韓璞在洪縣呆了好幾天,在這幾天的時間里,李家和高晉德又爆發了一次爭吵。跟上次一樣,高晉德再一次的上門挑釁,不過這一次他沒有再動手,而是將樓下垃圾桶里的垃圾通過電梯推到樓上后,將整個垃圾桶的垃圾全部都倒在了李家的門口。
門口一片惡臭。
李延寧報了警,但這件事也沒有造成什么實質性的傷害,警方也沒辦法,只能對高晉德批評教育。至于門口的垃圾,警方是勒令高晉德清理,高晉德給了小區的保潔兩百塊錢,讓他們去收拾了,還特意交代,不用收拾的太干凈。
李延寧鼻子都氣歪了。他家現在壓根就開不了門,即便不開門,樓道里的惡臭也透過門縫傳進來。
門口的垃圾李延寧讓人來清理了,又在走廊里噴了不少的香水,通風后才終于將這股臭氣給蓋住。
李延寧就這件事情咨詢了石岫,石岫讓他們再忍忍,因為馬上就要開庭了,這些都將成為法庭上高家人撒潑無奈的證據,而他們也需要給法官一個老老實實受害者的形象,這更有利于他們官司的勝利。
但第二天高晉德又將一些不知道從哪弄來的狗屎丟在了李家門口。
李延寧再次報警,同樣找到了物業,物業沒有執法權,物業也不能干涉業主的自由。警方那邊再一次警告了高晉德,再有下一次,他們就以尋釁滋事罪將他逮捕。
原以為高晉德會消停幾天,沒想到高晉德這個人沒有下限,這次他不自己來,他讓他兒子來,對著李家的門撒尿,還在李家門口拉屎。高錦麟是個孩子,未成年人,在法律上,他是不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在未成年人的保護傘下,他不需要承擔任何的責任。
李延寧和童妍幾乎崩潰。
住在李家對面的鄰居也不堪其擾,即便他們之前是站在李家這邊,但面對高家人的無恥行徑,他們也只能嘆氣,希望能夠李家早日和高家和解,他們不想自己的生活因為李家和高家的矛盾而被影響到。
但這是李家的錯嗎?
面對物業的無奈勸說,面對鄰居的無情指責,李延寧和童妍感受到了深深的無奈。他們能用的辦法都用了,可為了官司能贏,他們只能先忍著。
李家出名了。
高家也出名了。
在瑞麟公館甚至是附近的小區,兩家都出了名。小區里的人見到高家人都繞著走,生怕沾染上他們也變得和李家一樣,見到李家人,他們除了同情外,也勸說他們和高家和解,花錢消災。因為高家對李家的這種行徑,現在已經影響到了小區的房價。
原本好幾個要賣房的業主已經找到了買家,但高李兩家的事鬧的沸沸揚揚,傳到他們耳中后,他們立馬放棄了瑞麟公館,他們是買房住的,要的是一個舒適的環境,他們可不想跟這種無賴潑皮一般的人住在同一個小區。
小區的業主對高家怨氣十足,對李家同樣怨氣十足,他們懼怕麻煩的高家,知道連警方都拿高家沒辦法后,只能讓物業給李家施壓。
這就是老實人的悲哀。
在不斷的忍耐之下,在罐頭瓶已經再塞不下一絲委屈的時候,高李兩家的官司終于要開庭了。
李鑫和韓璞也從洪縣回來,在正式開庭的那天他們也坐到了法庭里。當然,車是韓璞開的,到了臨市后直接將車開到了法院里。
李延寧和童妍都在,看到李鑫和韓璞出現,兩人臉上感覺火辣辣的,有種做了壞事的狼狽感。
好在李鑫和韓璞什么都沒說,只讓加油。
這個案子的資料及證據,雙方早已經提交了上去,但在庭審上,石岫又提交了一份關于潘桂香在藥店買藥的證據,以證明在潘桂香和苗春芳吵架之前,她對自己的病情是清楚的。這份證明中顯示,潘桂香是定期買藥的,她每個月買一次,就在小區門口的藥房,她買的藥量剛好是她一個月的服用量。而潘桂香最近的一次買藥是在兩個半月以前,她最后的一次買藥時間與她因吵架心臟驟停被送往醫院時,時隔一個半月。所以,他們合理的懷疑,潘桂香有半個月的時間是沒有吃藥的,如果是潘桂香自行斷藥,那她本人要對自己的身體負全部責任。
高晉德辯駁,說他們是在別的藥店買的藥,但通過潘桂香的醫保記錄,她的最后一條買藥的記錄就是石岫提供的證據里的那一次。
高晉德律師私下問他這藥他們家里還有嗎?只要還有,就不能證明潘桂香是私自停藥,她可能在別處買了藥,只是沒有用醫保,沒有視頻。
高晉德低聲說,“我可以現在就讓人去買。”
律師有些頭疼。
而在這個時候,石岫又提供了另一份資料,是從事情發生后,高家以一些惡劣手段對李家人的欺壓,包括李家小孩在學校里被潘桂香孫子的欺辱、高晉德上門威脅恐嚇童妍、高晉德上門毆打李延寧以及后面他們通過一些齷蹉行為折磨李家人等行為。
有視頻照片還有報警回執為證,包括后面高晉德被民警警告后第二天就出現高晉德兒子在李家門口撒嬌拉屎,石岫提出,他合理懷疑高晉德利用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唆兒子對李家做出一些不道德的、違反公序良俗行為的行為。他合理懷疑高家的家庭教育有問題,撒潑打滾可能是一脈相承。
高晉德當庭罵石岫放屁,聽得律師臉色大變,法官和陪審團也都頻頻皺眉。
李延寧就在庭上,他的鼻梁上還綁著固定器。事實如何,一眼便能知曉。
“高晉德要輸了。”韓璞小聲的跟李鑫說。
李鑫倒是希望,他整個人都很緊張,甚至有點不受控制的發抖。
有視頻為證,高晉德對李家做的這些事情是沒辦法辯解的,事實就在眼前,就連他的律師都感覺到了深深的無奈。在得知對方的辯護律師是石岫時,原告律師就知道自己打不贏了,所以他開庭后求的就是一個人道主義賠償,但現在,他感覺人道主義賠償可能都拿不到了。
庭審到了最后階段,在雙方都做了最后陳詞后,休庭了。休庭結束后會進行最后的宣判。
高晉德已經氣到要爆炸了,他問律師贏面多大,律師現在已經后悔接這場官司了,他看到了高晉德對李家的這些行為后,他已經能預感到他輸了官司后高晉德會怎么對他。但他還是告訴高晉德,贏面非常的小,別說賠償,很可能連最后的人道主義賠償都拿不到。
“不可能!”
高晉德認定這件事他們能贏,他覺得是律師不行。他看向對面,看著李延寧和童妍跟石岫說話,他問律師如果不認同判決結果能不能上訴。
能。原告律師回復他。
高晉德想好了,如果這場官司輸了,一會兒離開的時候他就去把對方的律師挖過來,即便他現在認定他不可能會輸。
休庭結束,法官來宣判了。
對于潘桂香心臟驟停這件事故,在她知曉自己身體情況的情況下還主動挑起矛盾,最終導致心臟驟停,苗春芳不需要擔責。
李家人松了一口氣,李鑫和韓璞也松了一口氣。這是最好的結果,但這肯定不是結束。
高晉德不服,他在庭上大喊,說他不認同判決,要上訴。
法官告訴他上訴是他的權利,他可以依法上訴。宣告完決定后,法官宣布了這場庭審的結束。
高晉德氣壞了。
雖然原告律師已經告訴過他,這場官司大概率會失敗,但他還是不愿意接受,他就認定這件事是苗春芳的錯,他要讓苗春芳負責。
石岫將李延寧拉到邊上,問他如果需要對高晉德進行一個人道主義賠償,他的上限是多少。
“賠錢能解決這個麻煩嗎?”李延寧反問石岫。
“這個得看高家那邊,按照他們今天的訴求,你得全賠外加營養費之類的他才會消停。但現在判決結果出來,他們的要求可能沒那么高,你們要是不想再跟他們糾纏,可以適當的出點錢,爭取把這件事在這里就此了結。”
“潘桂香住院花了多少錢?”李延寧問。
“目前已經用了將近二十萬。”
石岫去過醫院,潘桂香在里面住了這么長時間,主要的花費是前期的搶救和重癥監護,后續并沒有花太多的錢。
聞言,李延寧微沉思,看著石岫,他說出了他的想法,“說實話,事情發生的時候我是想給錢的,不管是五千還是一萬,我當時是覺得,雖然是潘桂香找茬她活該,但畢竟是人差點丟命,而且救人的還是我的朋友,我們心里是存著愧疚的。但你也看到了后面他們做的這些事情,現在判決贏了,說明不管是在律法上還是道德上,我都沒有問題。我們一家這段時間被高晉德折磨的快要瘋了,我都贏了官司了,我沒讓他們賠償,現在還要讓我給他們錢,石律師,我做不到。”
輸了官司,讓他給錢,他認。律法如此,他即便不服,他也愿意花錢消災。
但現在官司他贏了!
贏了官司還要他給對方錢,會息事寧人嗎?
不會。
高晉德只會覺得他輸了官司還能要到錢,他會更囂張,更肆無忌憚,更仗勢欺人!
李延寧只要給一次,他就會要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
如果是這樣,那他贏下這場官司的意義又在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