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申請證人一出庭作證。
這是那天晚上和邱月月一起在包廂陪酒的陪酒女。
證人被庭警帶上法庭,在證人席入座。
公訴人:“證人,請你向法庭介紹你自己。”
證人:“我叫萬春葉,是霄云壹號的女招待。”
公訴人:“今年9月30日晚上,你在哪里?做什么事情?”
證人:“9月30日晚上,我和詩詩、月月一起去8608陪客人。他們一共有三個人,在談生意,大概喝了一個多小時吧,月月的客人好像是喝多了,把手放到月月的胸上和裙子里,月月一直躲。”
公訴人:“客人把手放到月月的胸上和裙子里,那個客人現在有在法庭上嗎?”
“有。”證人手指蕭讓,“就是他!”
公訴人:“請繼續。”
證人:“客人一直喝到十點左右,他們走了后,我發現月月也不見了,我覺得她是被客人約走了。從那之后,我沒再見過她。”
公訴人:“我方沒有問題了。”
審判長:“辯護人,有沒有問題需要提問證人?”
程儒言看向證人:“證人,你說你看到案發當晚,被告人把手放到被害人的胸上和裙子里,請問是幾次?”
證人:“……好幾次了,具體不記得。”
程儒言:“被害人有表現出抗拒嗎?”
證人:“有啊。月月一直躲。我們只是陪酒,并不想讓客人碰我們的身體。”
程儒言:“我可不可以理解為——若非工作需要,否則你們并不喜歡和客人接觸?”
證人:“可以。”
程儒言:“那你認為,在什么情況下,你們才會私自出臺,甚至上了客人的車,和客人孤男寡女同處一個空間?”
公訴人:“反對!這個問題與本案無關!”
程儒言:“證人說了,她看到被告人摸被害人,被害人一直躲。在她看來,被害人是十分反感被告人這種行為的。但事實是——被害人在應酬結束后,主動上了被告人的車!很明顯,證人對被害人的反應的解讀,有偏差。”
審判長:“反對無效。證人請回答。”
證人支支吾吾:“那肯定是客人給的錢夠多,為了掙錢,不得不去。”
程儒言:“你的意思——如果客人給的酬勞夠,讓你們不得不和客人發生性關系,你們也不會拒絕?”
公訴人:“反對!辯護人引導證人作證!”
審判長:“反對有效。請辯護人注意詢問方式。”
程儒言:“好的。”
他落眸看一眼資料,繼續詢問證人:“證人,案發時間距離現在,已經過去73天,請問你為何能對七十多天前發生的事情、與你無關的記得那么清楚?”
證人:“因為陪酒很無聊,有時候會去觀察其他姐妹和客人的互動。我記憶力也挺好的。”
程儒言:“你昨天晚上有上班么?”
公訴人:“反對!辯護人的問題與本案無關!”
程儒言:“證人的證言證詞關乎本案的公平審理。證人言之鑿鑿地說,自己記得七十多天前發生的一件與她無關的事,是因為她觀察能力、記憶力優秀,那我方認為有必要當庭驗證一下證人的觀察能力、記憶力是否真如她所言那般優秀。”
審判長:“反對無效,證人請回答問題。”
證人:“……有。”
程儒言:“那請你告訴法庭,昨晚和你一起陪酒的姐妹琴琴,是如何跟客人互動的?”
證人咽了咽嗓子,看一眼審判席上三位法官,又看向程儒言:“……琴琴……琴琴她和客人摟著一起唱歌、說話……”
程儒言忽然大喝:“你撒謊!昨晚琴琴陪的客人是同性戀者,他很反感女性接近自己,全程和琴琴保持距離,琴琴幫他倒酒,都被他怒罵!琴琴怎么可能和他摟著唱歌說話?和客人摟著唱歌的人是芳芳!”
證人嚇白了臉,飛快看向審判長,解釋道:“法官大人,是我記錯了……和客人摟著唱歌的是芳芳沒錯,琴琴她……琴琴她的客人不要她陪,她全程都很尷尬,回后臺還跟我們吐槽了!”
程儒言笑了下:“是嗎?抱歉,我記錯了,琴琴昨晚陪的客人不是同性戀者,芳芳陪的客人才是同性戀者。不僅如此,琴琴昨晚請假了,并未出現在霄云壹號。”
公訴人:“反對!審判長,辯護人對證人胡言亂語!他根本不是在質詢證人,而是故意嚇唬證人!”
審判長看一眼已然快嚇哭的證人,又看向程儒言:“辯護人你過來!”
程儒言起身,朝合議庭走去。
審判長拿開話筒,小聲罵道:“你怎么回事?你是第一天當律師嗎?”
程儒言笑:“面對流氓式的證人,就得用流氓式的方法。這是我老師教我的。”
審判長氣道:“你再這樣!我就把你請出去!”
程儒言笑得更開心:“把我請出去,那就讓被告人自辯吧。”
審判長看一眼蕭讓,嘆著氣搖了搖頭,最后警告程儒言:“你給我認真點!下去!”
程儒言回座,看向證人:“證人,你連昨晚發生的事情都記憶錯亂,你如何保證七十多天前的記憶不會出錯?”
證人低下頭,支支吾吾道:“我……我就是記得啊。”
程儒言:“不是因為你記得!而是因為有人給了你臺本,教你怎么作證,你在這七十多天的時間里,不斷反復背誦、加深這些假的證詞!”
公訴人:“反對!”
審判長:“反對有效!辯護人請注意你的質詢!”
程儒言:“審判長,我沒有問題了。”
審判長讓庭警把證人帶下去。
公訴人申請證人二出庭作證。
證人二的證言證詞與證人一高度一致,又因為程儒言幾句試探露出馬腳。
兩個證人的證言證詞,均在程儒言踩線的質詢下,可信度大大打折。
公訴人向法官投訴程儒言。
庭審中斷,程儒言和公訴人被法官叫到辦公室。
蕭讓被庭警帶離法庭。
寧稚小聲對張旭說:“程儒言第二次被警告了,如果他再用這樣的方式質詢證人,鬧到司法局,可能會罰他暫停執業。”
張旭說:“他經常用這種打法,他有經驗不踩線的,別擔心。”
寧稚還是擔心。
過了片刻,程儒言和公訴人都回座。
程儒言把手中的調查令給張旭:“可以去查那個代駕司機和親屬的銀行流水了。”
張旭接過,將調查令收好。
庭審繼續。
公訴人申請證人三——載邱月月到案發現場的網約車司機出庭作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