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派出所警察一看陳志不配合,帶隊警察立馬命令手下:“先把他銬起來,帶回所里。”
那名手下剛從腰里掏出銬子,就見陳志已經撥通一個電話,在通話呢。
“對,周局,要不然您先跟這幾位同志說一下?
現場的情況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而我只不過是來探望表哥的。
可辦案人員卻要把我銬起來。”
啊!
幾名警察大吃一驚。
這人是誰,聽口氣好像跟咱們局長很熟的樣子?
他怎么這么大面子?
只聽電話里傳出縣局一把手周國鈞的怒氣沖沖的聲音:“不像話,我親自過去一趟。
畢竟這事牽涉到孫總,可是我們縣的優秀企業家。
發生這么大的事,必須要慎重對待。”
一會兒,周國鈞親自帶著刑警隊的人來了。
看現場視頻的時候,周國鈞臉上的肌肉在一個勁兒跳動。
孫連奎強行破門私闖民宅,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這是他違法在先。
追打戶主胡金杯,一直追進臥室,被人反殺,這是咎由自取,罪有應得。
胡金杯在自己家里進行反擊,那是妥妥的正當防衛。
不過,對于事實背后的故事,周國鈞也能大概猜到一二。
尤其是這么巧,陳志也在現場。
可是,他又能怎么樣?
辦案是需要事實說話的。
孫連奎違法在先,這事是確定無疑的。
至于胡金杯把孫連奎打到什么程度,是否在不法侵害已經結束還在持續對孫連奎進行擊打?
以及陳志是否參與了毆打,或者幫助了胡金杯,這重要嗎?
重要的是陳志作為案子的見證人,肯定會盯著這個案子。
周國鈞肯定惹不起陳志。
人家現在可是本縣的財神爺,縣領導們都在小心翼翼的伺候著呢。
據說收購捷路達公司的事已經談得差不多了,林豐文已經基本拍板。
接下來如何操作,如何經營捷路達,基本會交給陳志來做。
陳志學的就是智能制造,人家是專業人士。
也就是說,現在收購捷路達的問題,基本是以陳志為主導了。
要是因為這個案子把財神爺給得罪了,找個本縣營商環境不行,陳志一氣之下走了。
周國鈞可負不起這個責任。
無奈之下,周國鈞命令手下給胡金杯兩口子和陳志做筆錄,現場所有證據都采集好了,然后收隊。
誰也沒有帶走。
當晚,周國鈞得知孫連奎傷得很嚴重。
但不致命。
因為他被打傷的部位基本都在腿上,兩條腿的膝蓋部位被打爛了,還有一只手腕被打斷了。
孫連奎的手術整整做了一晚上,而且還是第一次手術,后續還要多次做手術。
據主治醫生說,孫總的雙腿基本廢了,即使治好,也很難自主走路。
下半輩子基本上只能靠輪椅了,最樂觀的結果也是拄雙拐。
周國鈞在他的辦公室得知這些情況,不由得搖頭苦笑,自言自語:“陽謀,絕對的陽謀。
可明知道是對方故意給你挖坑,可誰也挑不出毛病。
公安機關也拿你沒辦法。”
對于陳志的家庭情況,以及他跟孫連奎的恩怨,一開始周國鈞是不知道的。
直到發生了陳志反殺馬士杰的案子,周國鈞才知道了背后的隱情。
現在又發生了這樣的事,而恰好陳志也在場,用腳趾頭想想都能知道是怎么回事。
可是,人家就是用的陽謀,誰讓孫連奎太猖狂了,自找死呢!
這個案子,周國鈞只能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秉公辦理。
可是,到了下午,周國鈞接到縣長邢光韜的電話。
電話接通,邢縣長直接沖周國鈞發了火:“你怎么回事?
孫連奎被打成那樣,明顯就是故意傷害,你為什么不抓嫌疑人?”
邢縣長的質問讓周國鈞很為難,但是在電話里又不方便說。
只能親自去縣長那里,把自己掌握的情況如實匯報。
邢光韜怒道:“陳志是局外人,可以不管。
但是胡金杯故意傷害,而且手段殘忍,行為惡劣,必須要抓。
必須要依法嚴懲。”
周國鈞無奈的說:“邢縣長,剛才我不是說了嘛,這明顯是陳志的一個陽謀。
歸根結底這事是陳志主導的。
咱們要是抓胡金杯,那不就把陳志得罪了嗎?”
邢光韜一瞪眼:“怎么,難道因為縣里需要他們投資,就讓咱們這里成了他的法外之地嗎?”
“那——您說怎么辦?”
“還能怎么辦,依法辦案!”
好吧,周國鈞沒有辦法,只好回去安排手下去抓胡金杯。
本以為胡金杯在上班,但是自來水公司的領導說,胡金杯因為前幾天服毒自殺,一直在休病假。
給胡金杯打電話,得知他正在跟陳志在一起。
陳志不是籌備收購捷路達公司嘛,在堯天集團縣城的辦事處弄了幾間辦公室,在那里辦公。
胡金杯請了長假,現在給陳志幫忙。
刑警立刻趕過去,出示了逮捕證,要把胡金杯帶走。
陳志先是給周國鈞打電話,問對方,明明是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案子,為什么現在突然又把受害人給批捕了?
周國鈞十分尷尬,表示胡金杯防衛過當,涉嫌故意傷害,所以批捕。
聽他這樣說,陳志冷笑一聲:“周局,沒想到咱們縣的警察辦案風格,還真是變化多端啊!”
周國鈞尷尬的說:“周先生,話也不能這么說。
雖然從現場的證據來看確實可以認定為正當防衛。
但是經過辦案人員進一步的縝密偵查,結合孫連奎的受傷的情況。
完全能夠確定嫌疑人是在孫連奎已經被制服,失去加害能力之后,嫌疑人仍然對孫連奎進行了持續的擊打。
而且手段極其殘忍。
這就是明顯的故意傷害了。”
陳志冷哼一聲:“我可是親眼見證了現場發生的一切。
孫連奎從十幾歲就在縣城混社會,一路打打殺殺過來的。
那人到底有多強悍,相信你們比我更清楚。
胡金杯逃回屋里抓起防身的棒球棍進行防衛。
明明在打斷孫連奎的手腕和一條腿了,但那人依然悍不畏死的想要弄死胡金杯。
胡金杯為了自救,只能一次次對孫連奎進行擊打。
可以說,胡金杯在如此兇險的情況依然保持了最大克制。
棒球棍只是朝著孫連奎手腳打,刻意避開了他的要害部位。
如果不是這樣的話,也許一棍子就能把孫連奎打死。
為了自救而一棍斃命,這算不算正當防衛?”
周國鈞沉默了幾秒,然后說:“陳先生,您的描述跟我們辦案人員偵查到的情況有一定出入。
當然了,我不是質疑您的證言的可信性。
我只是說,我們公安機關對于正當防衛和故意傷害都有著嚴格的判定標準。
而且這也只是公安機關的調查結論。
最后結果如何,還要看法院的最終認定。
希望您不要讓我們為難。”
很明顯,狡猾的周國鈞這是在踢皮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