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倒也不是,大同的工作性質在那里,他跟另一個倉庫管理員是白夜班互換的,每個月換一次。
輪到大同上晚班的時候,他都是一下班就回來睡覺,到上班的時候才走,但是之前聽他提過,有的時候在上夜班時,住在廠里宿舍的人會找他喝酒。
他那是去上班的,可不能做這樣的事,所以我就跟他說過兩次,后來他就不這樣了。”
朱宏遠說著,頓了一下又說:“以前他很少在外面不回來,但是最近兩個月,他有兩次都沒有回來不說,有幾次就是回來了,時間也晚了不少。
我那閨女性子軟,不會問什么,我這老頭子倒是問了,他說是最近洪廣的娘生病了,他就多上一點班,算是幫一下忙。
我去問過,他說的是真的,也就沒有再說什么了。”
“還有其他什么異常嗎?”
何蘇葉把他說的這些記下來,陳景天繼續問。
朱宏遠看了看身邊的老婆子,見她皺著眉頭,自已想了想,也不知道該不該把之前跟老婆子說的那事說出來。
對于那件事,朱宏遠并不覺得他有錯,但對于李大同來說,可能他心里過不去。
可要想讓他們老兩口不顧女兒的身體,那也是不可能的。
“大爺,你這是有什么難言之隱嗎?”
朱宏遠又看了看老婆子,嘆了口氣,但還是沒有開口。
“我們的問話都是保密的,里面如果涉及到你們家里的私事,我們不會透露出去的。”
陳景天不知道是什么事,讓他這么難說出來,但還是說道。
他也并不是想探聽別人的隱私,而是怕錯過線索,有的事情,在朱宏遠他們這里,可能覺得只是不好說出去的隱私,但對他們來說,就有可能是很重要的線索。
“爹,我去看看紅茵和蘭英要不要喝水,去給他們倒點水。”
這時,一直坐在另一邊,沒有說話的中年男人說道。
“哎,你不用去,坐下吧。”知道這是大女婿不自在,怕是因為他在這里,自已才不說的,朱宏遠擺擺手,示意他坐著就行。
“其實這事兒也不是什么隱私了,當時大同入贅我們家的時候有過約定,蘭英生第一個孩子跟著我們姓朱,等她生第二個的時候,就跟著大同姓李。
不管是男是女,都不能改。
他當時說的,是他逃難過來,全家就剩下他一個了,也想給他們李家留個后。
我也是能理解的,當時就這么定了下來。
我自已就是生了兩個女兒的,老婆子在懷著蘭英的時候受了驚,不僅她自已的身體壞了,就是蘭英,也從生下來身體就不好。
那時候我家里來了多少人勸我,想讓我過繼,想讓我再跟老婆子離了再娶的,就是我那老娘,還想過讓我典妻回來生個兒子。
這些當時我都沒有同意,在我的心里,一輩人管一輩的事,我也就管我跟下一輩,最多管管孫輩就行了,再往下我還能看到是咋的?
所以對于兩個女兒,我是很滿足的。
但是蘭英在懷著巧秀的時候,真的是受了大罪,她那個身體,生孩子的時候差點就要了她的命去。
我們兩口子為了她的身體,這些年沒少費心,這好不容易才養回來些,大同就想著讓她再生一個。
公安同志,你們說說,我們哪能同意,這不是想要了她的命嗎?
因為這事,大同心里不舒服,我們都知道,所以他想在外想多待會兒,跟同事喝個酒說說話,我們也是理解的。”
何蘇葉心想這也對上了,那個阿信可不就是用這個打動李大同的,
也不知道這些男人怎么想的,別說家里有沒有皇位要繼承了,有的人家里窮的都吃土了,卻還想著生兒子。
就是李大同這人,都逃荒出來,家都沒有了,也是想著再給他們老李家留后生兒子。
怎么著,是不是覺得給他自已的兒子冠上個李姓,他的人生就完滿了,這個李字是鑲了金邊嗎?
何蘇葉不了解,她也不想了解,現在只知道,事情已經越來越明朗了。
既然李大同真的在前一段時間回家的時間不對,這里面就有操作的空間了,總不能那么多的時間里,他都在跟工友一起喝酒?
就是他想跟人喝酒,那別人也沒有那么多時間陪他啊?
而且這也很好查,回去看看小呂他們查的怎么樣,一對照也就知道了。
“那李大同有表弟嗎?之前來的公安應該跟你們提過這個問題,在前天,也就是面粉廠發生爆炸的那天,我們從面粉廠的保衛科那里得知,李大同帶了一個說是他表弟的人進廠,理由是他放了衣服在倉庫,要給了那位表弟,讓他帶回去。”
“沒有沒有,我們家沒有這個親戚,我跟家里的兄弟不怎么來往,姐姐家的關系雖然沒有那么糟,但是他們家的孩子比我家紅茵都要大,就沒有是表弟的人。”
“那有沒有可能是李大同那邊的親戚呢?畢竟你們這邊的親戚就是來了,應該也是來找你們,而去找李大同的,是他那邊的親戚的可能性比較大吧?”
“那也不會吧?大同以前說過的,他家里沒有人了,他是埋了爹娘后跑出來的,一家子就剩下了他一個,若是真的有表親過來,他也沒有必要瞞著啊,有親戚過來那是好事,我們也該好好接待不是?”
這也是朱宏遠想不通的,他自認不是苛待女婿的人,平時對待兩個女婿,他可以拍著良心說,因為大同是入贅的,對他比大女婿還要好。
要是大同的親戚過來,他也肯定會好好招待,就是蘭英,她也是好脾氣的,平時性子也弱,也做不來那給親戚甩臉色的人,這大同都應該是知道的呀。
“爹,我前些天見過大同,他當時跟一個青年在一起,那人看著陌生,我當時還以為是面粉廠新進的員工。”
這時候,一直坐在一邊沒有說話的,朱紅茵的男人孫曲江說。